(報道在下午 7 時 10 分更新:補充 3 名被告申請保釋被拒,還押至 9.1 再訊)
警方國安處周一( 5 日)拘捕年齡介乎 15 至 39 歲 的 5 男 4 女,包括 6 名中學生、大學管理階層人員、中學職員及網上平台出租車司機。三名中學生今午( 7 日)被正式起訴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,遭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,當中包括一名 15 歲男生,為迄今被控《國安法》最年輕的被告。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,拒絕給予三名被告保釋,並將本案押後至 9 月 1 日,其間待警方再作調查。
控方今由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。首兩名被告分別由私人大律師代表,第三被告則由當值律師代為處理。控方甫開庭即呈上律政司同意書,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 日,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,期間反對眾被告保釋,辯方則有保釋申請。
指定法官蘇惠德一度關注申請保釋的時長問題,擔心被告年輕尚輕,可能需要休息。但控辯雙方表示,陳詞合共只約一個半小時,故可以繼續。
指定法官蘇惠德 曾關注保釋時長問題
指定法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後,拒絕給予被告保釋,並將本案押後至 9 月 1 日,期間待警方再作調查。首兩名被告放棄每 8 天的保釋覆核權,第三被告則保留此權利,並押後至本月 15 日處理。
庭上發生一段小插曲,蘇惠德表示接獲通知,有人在法庭畫畫。蘇惠德要求一名男子入庭,詢問其畫畫原因。該男子表示自己姓劉,畫法庭草圖是因為「純粹鍾意、想畫」。蘇惠德再問有沒有其他目的,劉表示只畫在書上,他再問:「介唔介意俾我睇下?」
蘇惠德詢問劉:「你嚟聽審?識唔識案中任何被告?」劉稱不認識,蘇惠德閱畢圖畫,形容兩幅草圖是由公眾席望向法庭座位、反映法庭設計,人物則沒有特別寫出。蘇惠德向劉稱:「下次專心聽審唔好畫畫,本書冇特別可疑。」
消息指出,同案被捕的其餘 6 人,包括另外 3 名中學生及被捕的浸大職員、中學職員和網上平台出租車司機則獲准保釋。(另見報道)
三名被告依次為何姓中三男學生( 17 歲)、歐文( 19 歲,中四學生)及中三男學生( 15 歲),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,指三人於 2021 年 6 月 6 日至 7 月 5 日期間,首尾兩日包括在內,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,為脅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政府,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、組織、策劃、實施、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,即爆炸、縱火、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、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。
案件編號:WKCC2680/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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