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國安處在昨(6 日)以國安法 24 條「恐怖活動」罪,拘捕被指是「激進港獨組織」光城者的 5 男 4 女,其中 2 名未成年及一名成年中學生將於今日(7 日)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
消息指其餘 6 人,包括另外 3 名中學生及被捕的浸大職員、中學職員和網上平台出租車司機則獲准保釋。
根據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天陳述案情,警方指在尖沙嘴彌敦道金冠賓館,搗破製造炸彈實驗室;又指被捕人打算針對公共設施,襲擊海底隧道、鐵路、法庭、街道垃圾桶,甚至使用汽車炸彈,計劃已到實踐階段,並已曾到兩間法院勘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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