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一系列房屋新措施,由特首林鄭月娥公布房策6招(見另稿),當中包括要求發展商不論透過何種方式銷售樓花,每次推售的住宅單位數目,均不能少於有關「預售樓花同意書」所涵蓋的住宅單位總數的20%,規定即時生效。
政府提到,對於未賣出的住宅單位數目少於總數的20%,發展商須一次過推售所有剩餘單位。政府稱,地政總署會警告不遵從規定的發展商並要求提供解釋,如發展商再次違規,地政總署將不作警告,並即時撤銷有關 預售同意書。
林鄭提到,規定會在宣布後即時生效,並適用於地政總署新收到及現正處理的「預售樓花同意書」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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