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涉案死者彥霖只有 15 歲,在全身赤裸的情況下離世,是一件難過事情。」
2020 年 9 月 11 日,陳彥霖死因研訊第 12 天,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引導陪審團。案件早前完成舉證,料陪審團將於今午退庭商議。
15 歲知專設計學院學生陳彥霖,去年 9 月 22 日被發現浮屍將軍澳魔鬼山對出海面。由於遺體被發現時全身赤裸,加上其時有報道指她生前是跳水好手,及曾參與反修例運動,死因惹來揣測。甚至在過去一年社會運動中,陳彥霖一直是代表運動犧牲者的重要標誌之一。
儘管警方在報道刊出同日透過記者會澄清,否認陳彥霖曾在反修例示威中被捕,但在社會一片質疑警暴的氣氛中,陳彥霖被警察殺死棄屍之說,一直甚囂塵上。其後陳母接受無綫新聞訪問,表示相信女兒是自殺,並否認女兒積極參與社會運動,卻反而令事件越描越黑,甚至傳出真實陳母已遭滅口,接受訪問者實屬演員的傳言。
隨著死因庭召開,歷時超過兩星期的研訊中,陳彥霖家屬、男友、個案社工、法醫、接報到場的水警等,一共 32 名證人逐一被傳召出庭作供,呈遞 35 份文件證據。法庭透過拼湊陳彥霖生前的經歷、精神狀態、失踪前的去向,以及解剖結果,嘗試解釋少女死亡原因。
不過如高偉雄總結案情時指出,歸納所有證供,由彥霖失蹤至發現屍體期間,案件並無任何目擊證人或直接證據,知道死者最終為何身故。高偉雄提醒,陪審團只能按庭上證供推論,但不能作任何沒有基礎的猜測:
「死因研訊負責找出事實、死亡原因,作出結論。」「但死因研訊無權過問民事或刑事過失,這些只能交由其他法庭處理。」
過去一年坊間的疑問,庭上呈現的證供,回應了多少?還剩下多少疑團未解?

市民自發為陳彥霖設置祭壇。
* * *
疑問一:出庭作供者是否真正陳母?
過去一年,網上一直流傳說法,指去年 10 月接受無綫新聞訪問、聲稱相信女兒是自殺的女子,並非彥霖母親何姵誼本人,而真正的陳母已失蹤或離世,故何姵誼在研訊首日出庭作供,引起社會討論,當日甚至遭滋擾及追罵。
何姵誼為本案第一證人,死因研訊主任曾藹琪首先請何確認陳彥霖出世紙、失踪人口報告等證明文件,並曾在審訊期間,邀請彥霖的個案社工唐穎恩、女童院助理主任黃燕麗、專家證人馬宣立等在法庭上認人,多人確認庭上何姵誼為他們所認識的陳母。
為了釋疑,政府化驗師衛永剛為何姵誼及彥霖進行親子鑑定。他供稱,透過去年檢取彥霖肝臟組織的 DNA,及今年 7 月 9 日取得何姵誼的口腔拭子,結果顯示兩人 DNA 吻合,有強烈證據(strong evidence)證明兩人為母女關係。馬宣立作供時確認,自己為該次 DNA 採樣到場擔任證人。

2020 年 8 月 24 日,死因研訊第一天,(左起)陳彥霖外公何潤來、母親何姵誼及堂姐陳芷君出庭應訊。
何姵誼出庭作供時透露陳彥霖身世,憶述到女兒生前點滴時,更不時抽泣及拭淚。何姵誼表示,自己在 2004 年未婚誕下女兒,最初與彥霖生父一家三口同住。但至彥霖 3 歲,因陳父吸毒及家暴,何帶彥霖離開。兩人搬到外公位於元朗的家短暫居住,其後彥霖由外公照顧,何則搬走,兩人一星期見面一次。何姵誼稱,旁人眼中兩人猶如兩姊妹,雖然二人會為彥霖拒絕上學的問題爭執,但彥霖多數會主動和好。
外界另一項質疑,是指何姵誼去年 10 月接受無綫訪問時聲稱相信女兒是自殺,而非他殺,因為女兒在 8 月開始曾經透露「聽到一把男人聲」,令她懷疑女兒有思覺失調。但這番言論被部分運動支持者批評對女兒死因草草定論,不似一個母親所為。
不過何姵誼出庭作供期間,並未如接受訪問時一口咬定女兒自殺,反而強調女兒自去年 9 月離開女童院已變正常及變乖,決心改過要努力讀書,及承諾不再找以前的壞朋友。何又重申,彥霖失踪前數天一直有與她通訊,表現愉快及貼心,亦從未提及自殺或有自殘行為。
何作供時又強調,雖然彥霖同年 3 月試過一次在女童院以膠袋箍頸,但她及後從彥霖通訊紀錄得知,彥霖該次只是貪玩「扮自殺」,而非有自殺傾向。言談間,何一直流露對女兒突然死亡無法理解。
彥霖生平
2004 年 7 月 16 日
何姵誼在屯門醫院誕下陳彥霖。
2007 年
何姵誼帶彥霖離開同居男友,彥霖開始與外公在元朗同住。
2017 - 18 年
彥霖中一期間曾學跳水一個多月,其後因傷腳後放棄跳水。第一次離家出走後失踪,尋獲後入住女童院一段時間。
2018 年
社署社工唐穎恩開始跟進陳彥霖個案。
彥霖中一期間兩次轉學。
至少兩次離家出走,尋獲後入住女童院。
2019 年 3 月
彥霖離家出走後,第四度被判入女童院。期間情緒不穩,試圖以膠袋箍頸被送院。
彥霖出院時逃脫,失蹤一個多月。
2019 年 5 月
彥霖被警方尋獲後,再度被判入女童院,及後向母親及社工稱失蹤期間當陪酒維生。
2019 年 8 月 10 日
與舅父及母親吵架後離家出走。
2019 年 8 月 11 日
到尖沙咀購買蛋糕時中催淚彈,其後到九龍灣找男性朋友,期間吸食過大麻。
2019 年 8 月 13 日
涉嫌在塘福懲教所外踢傷女警,被警方以襲警罪拘捕,及後被關押於女童院。
2019 年 9 月 12 日
獲批保釋外出,返回外公家居住。
2019 年 9 月 16 日
第一日在知專設計學院上課。
2019 年 9 月 22 日
市民在將軍澳魔鬼山對出海面發現彥霖遺體。
疑問二:知專閉路電視中的女子是否陳彥霖?她有否參與社運?
去年 10 月校方發佈了 16 條閉路電視片段,一個相信為陳彥霖的少女在校園內徘徊。女子在部分片段中穿上黑鞋、手上持有物品,但部分片段中則為赤腳及兩手空空。片段發佈後,有人質疑部分 CCTV 片段中的少女並非彥霖本人,而是由演員假扮,企圖掩飾彥霖的真正行踪。
死因庭向證人出示多幅 CCTV 截圖,當中包括女子穿鞋及赤腳的畫面。何姵誼、彥霖外公何潤來、個案社工唐穎恩、及彥霖的知專同學趙鈞誼,均辦認出少女為陳彥霖。何姵誼解釋彥霖赤腳的原因時指,彥霖在村屋長大,覺得熱時會脫鞋,即使在公眾場合也會脫下;同學趙鈞誼亦稱彥霖經常在課室脫鞋。與彥霖同住的外公,則認得她當日上學的衣著。

2019 年 10 月,知專設計學院公開部分閉路電視片段,片段顯示在 9 月 19 日,即彥霖最後露面當天,下午近 6 時在校園內多處徘徊。
陳彥霖在知專設計學院遊走的路線
在 8 月 28 日的研訊中,庭上播放一段經警方剪接、約 30 分鐘的知專閉路電視片段,顯示彥霖在 2019 年 9 月 19 日下午 5 時 47 分進入知專校園,至近 7 時離開。當日她進入校園時束髮髻或短馬尾、穿黑色吊帶上衣、鬆身長褲及黑鞋,但離開時赤腳。
知專職員供稱,閉路電視顯示的時間與真實時間可能有數分鐘誤差,只能作參考之用。據閉路電視顯示,彥霖當日在 5 時 47 分至 5 時 54 分,曾出現在學校李惠利樓 9 樓,她當時頸上掛著一條黑繩,手拿著白色索繩袋及一些紙張。
(下列所有時間為閉路電視鏡頭顯示時間,或與實際時間有誤差。)
但至 6 點 13 分,她出現在 B 座 2 樓時,身上的黑繩及其他物品已消失。有知專職員在法庭上供稱,同日晚上約 7 至 8 時,有人在學校 2 樓平台拾獲彥霖的物品,其中包括個人證件、由香港青年協會印製關於大麻的小冊子,以及一條穿有鎖匙的黑繩。不過,法庭未有任何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彥霖放下物品的情況。

同日晚 7 至 8 時,有人於 2 樓平台拾獲彥霖個人物品。

同日晚 7 至 8 時,有人於 2 樓平台拾獲彥霖個人物品。
鞋子方面,片段顯示她在 6 點半到達 9 樓平台花園時,腳上仍穿著黑鞋,其後她循樓梯走上 10 樓,並懷疑在 10 樓丟失了鞋,當再有鏡頭拍攝到她循樓梯上 11 樓時,彥霖已為赤腳,沒有鏡頭拍攝到彥霖脫鞋的過程。
鏡頭拍攝到,彥霖在 11 樓時一度嘗試打開天台的門,但不成功,遂赤腳返回 9 樓平台花園。另外亦有鏡頭拍攝到,當彥霖從 7 樓位置,通過連接李惠利樓及 B 座的天橋時曾拿起一塊黃色告示牌,並放在天橋路中心;及後,彥霖曾在同一層的升降機門口,先後三次按下按鈕,但最後均沒有乘搭升降機。
警員李豪傑供稱,調查期間曾詢問清潔職員有否拾過彥霖的黑鞋,惟職員表示沒有見過。
去年有傳媒訪問彥霖朋友,指彥霖生前不時出席遊行示威,網上流傳一段彥霖在 8 月 11 日遭催淚彈擊中後的自拍片段,言談間透露對運動的支持,網上更有消息指彥霖為一個文宣群組的管理員,是運動的積極參與者。但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曾在去年 10 月 11 日的記者會指,陳彥霖無因任何反修例公眾活動被捕。
彥霖男朋友伍紹剛目前正於塘福懲教所服刑。見過彥霖的伍父伍錦雄出庭作供時透露,於去年 8 月 12 日晚上 7 時,曾於東涌看到彥霖與反修例人士一同派傳單,伍父引述彥霖當時表示「我幫佢哋手」,惟伍當時感覺彥霖與其他人不認識,亦非朋友。
伍紹剛出庭作供時表示,彥霖曾對他說,覺得市民被警察打「好慘」,但伍表示,自己不太喜歡這類話題,因此當時只是輕輕帶過。知專同學趙鈞誼作供時亦確認,彥霖曾對她談及社會運動,但趙自己不關心這方面事情,沒有特別理會。
彥霖的個案社工唐穎恩庭上供稱,陳彥霖於去年 6 至 8 月有參與社會運動。唐引述彥霖表示,她的立場是「幫學生」,但並非站在最前線,亦無付出很多時間參與,不算「瞓身」或中堅分子。唐指,彥霖向她透露於去年 8 月 11 日曾到尖沙咀買蛋糕,替堂姐慶祝生日,一度中催淚彈。彥霖堂姐則指當日,彥霖在尖沙咀中催淚彈後,曾在 Instagram 上傳相關片段。堂姐當時也在尖沙咀,問過她在哪裡,惟彥霖無回應。
網上流傳彥霖生前的自拍短片,顯示相信是去年 8 月 11 日,彥霖在尖沙咀中催淚彈後情況。彥霖在曾在片段中表示:「請問我做錯咩呢... 大家都係出嚟行街」;又表示「你哋有事,我會陪住你哋,因為我都係香港人... 手足們唔使擔心我。」
疑問三:彥霖生前是否游泳健將?她是否遇溺?
陳彥霖案最大疑點之一,在於最初曝光事件的《蘋果日報》引述其好友透露彥霖生前曾參加跳水隊,並曾奪得校際游泳比賽獎項,令人懷疑一個游泳健將,何以最終浮屍海面。
彥霖母親供稱,彥霖自學游泳,兩人曾一起到泳池游泳。彥霖在中一時報讀跳水課程,惟有一次接她放工時「拗柴」,需要停學跳水。彥霖自腳受傷後變得反叛,其後更因不想上學,多次離家出走。社工唐穎恩則指,認識彥霖時候,她已受傷沒有再跳水,但閒時仍會與朋友游泳。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曾問法醫李毓樺,如果一個人懂得游泳,會否選擇跳海自殺?李表示以經驗而言,這情況並不多見。
負責解剖的衞生署法醫李毓樺出庭作供指,彥霖遺體被發現時已呈初、中度腐爛,發漲,身體多處變紅及綠色,亦因長期浸水出現皺皮及甩皮。解剖結果顯示,死者左右胸腔膜各有 550 及 50 毫升的深紅色腐爛液體,部分可能是肺部腐爛後流出的積水;胃部則有 10 毫升澱粉狀液體。李毓樺指,遺體上沒有發現致命傷勢。毒理檢測未發現體內有藥物或毒品,亦沒有證據顯示死者曾被施用迷暈氣體如哥羅芳。
李總結死因不確定,但考慮到環境證供,認為有可能是遇溺,但稱只是排除性死因。李又估計,彥霖死亡時間為她最後露面日期,即 2019 年 9 月 19 日的一日之內。
解剖報告
發現屍體日期
2019 年 9 月 22 日
高 160 厘米
重 55 公斤
遺體被發現時全裸
呈初、中度腐爛程度
有血水流出,皺皮,估計浸水 1-2 日
沒有致命傷勢、沒有明顯病理
體內未發現任何毒品或藥物
死因:不確定
身體各處解剖結果

左胸
左肺重347克
左胸腔膜內有550毫升的腐爛液體
肺部、胰臟、脾臟、腎部、腎上腺、甲狀腺及氣管等亦開始腐爛

左胸
左肺重347克
左胸腔膜內有550毫升的腐爛液體
肺部、胰臟、脾臟、腎部、腎上腺、甲狀腺及氣管等亦開始腐爛
不過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的資深法醫馬宣立則認為,一般遇溺死者的肺部會因為吸入水而漲大,平均可重達一千公克,兩邊肺部的水量理應接近,胃部亦會有水。惟彥霖遺體兩邊胸腔內的液體容量相距甚遠,肺部非特別重,胃部沒有積水,馬宣立認為情況「稍為古怪」。不過他指出,有文獻指出部分人喉嚨特別敏感,落水後喉嚨收縮,有機會無法將水吸入肺部及胃部。
馬宣立指,解剖無法找出任何陳彥霖死因的具體證據,沒有證據證明他殺或自殺,同意解剖報告所指彥霖死因不明,認為未能證明彥霖是遇溺而死。
不過馬宣立重申,本案遺體被發現時全身赤裸,且沒有任何解釋,是令他「非常唔安樂」的地方。馬宣立指,如果是很鬆身、例如吊帶裙類衣物,有可能被海浪沖甩,但內衣褲是很貼身的衣服,不容易被沖走。
馬宣立又提出,法證學上其中一個分析遇溺的方法,是透過分析死者肺部及血液中的矽藻,與發現遺體的水域中的矽藻做對比,即能判斷死者下水後一段時間是否仍有呼吸及血液循環。
不過李毓樺稱,據他所知,因本港水質污染嚴重,進行矽藻測試有困難,衞生署法醫至少在 2015 年後已無再用此方法進行鑑證。

2020 年 9 月 2 日,資深法醫馬宣立以專家證人身份出庭作供。馬宣立指,解剖報告無法找出任何彥霖死因的具體證據。
疑問四:彥霖最後露面當天去過什麼地方?她失踪前的精神狀態如何?
綜合呈堂證供,彥霖最後一次露面是去年 9 月 19 日,彥霖當日的行踪及精神狀態成為研訊重點。
除了聲稱曾接載彥霖到日出康城的的士司機周泰來,最後見過彥霖的知專同學趙鈞誼,是出庭作供的第 13 號證人。趙鈞誼供稱,當天學校中午下課後,彥霖曾去整理自己的儲物櫃,並把櫃內的東西全部拿走。趙鈞誼供稱,彥霖當時表示自己晚一點會再回校執拾。趙當時詢問彥霖為何不等翌日上學再執,但彥霖堅稱自己晚上會回校。
其後,趙鈞誼和彥霖、及另一名同學 Nia 一起乘地鐵離開調景嶺,趙指,住元朗的彥霖本應在美孚轉車,但她當日沒有下車,並向 Nia 表示自己要去荃灣買東西。
根據調景嶺港鐵站閉路電視片段,當日下午約 5 時 35 分,一名身穿黑色吊帶上衣、懷疑是彥霖的女子在港鐵站 A1 出口外出現,在站外一個石壆上坐下一會兒,之後站起來離去。根據港鐵清潔職員供詞,她其後在該處拾獲屬於彥霖的物品,包括手提電話及畫具等。

2020 年 8 月 27 日,知專學生趙鈞誼出庭作供,透露自己最後一次見到陳彥霖是 2019 年 9 月 19 日在美孚港鐵站。
研訊期間,死因庭播放多段分別從調景嶺港鐵站、知專、都會駅商場以及善明邨撿取的閉路電視片段,顯示彥霖當日黃昏的行踪。片段顯示,彥霖於下午約 5 時 47 分進入知專校園,在校內不同樓層徘徊一段時間後,至近 7 時離開知專。近 7 時,港鐵站鏡頭拍攝到彥霖從 A1 出口進入調景嶺站,並穿過 B 出口進入都會駅商場。及後,多個都會駅商場鏡頭拍攝到陳彥霖沿扶手電梯走到商場 2 樓,並從 2 樓出口離開商場,進入善明邨範圍。
彥霖最後露面的片段,是她在善明邨善智樓附近出現,並向翠嶺里遊樂場旁邊走去。當時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時間為晚上 7 時 11 分。
的士司機周泰來於去年 10 月主動向警方報案,指自己曾於 9 月 19 日接載過一名懷疑是彥霖的赤腳女子。周泰來於庭上供稱,當日傍晚,他在知專設計學院外景嶺路接載過彥霖,當時彥霖要求前往日出康城緻藍天。周稱,彥霖當時赤腳,因而對她特別有印象。
周泰來供稱,的士駛至環保大道及康城路交界時,彥霖突然要求靠右轉入的康城路,最終要求在緻藍天後門旁的一個地盤下車,該處距離海邊百多二百米。周泰來表示,自己當時曾向彥霖表示該處「好靜」,但彥霖回應「得㗎啦」,並支付車資。
周指,他認為該處尚算有燈光,加上附近有保安員,於是讓彥霖下車。不過他表示,由於當時天色開始昏暗,他從倒後鏡中看不清楚彥霖下車後的行踪。
負責此案的警員李豪傑指,根據的士司機描述彥霖下車位置,該地盤有一個閉路電視鏡頭向迴旋處方向拍攝。但警方翻查該閉路電視片段,未發現彥霖踪影。不過李豪傑指,該處閉路電視鏡頭比較模糊,加上燈光較暗,不排除彥霖曾行經但未被清晰攝錄的可能性。
趙鈞誼表示,當日二人在美孚分別後,她覺得彥霖神情有異,曾 Whatsapp 指她「今日好似有啲嘢」,表示「好擔心你」,又叮囑她趕快回家休息。彥霖下午曾回覆趙,表示自己只是想上學「開開心心,做返自己」,希望之後可以「影多啲相、畫多啲靚畫」,又相約趙第二天早上在調景嶺站見面一起上學。二人 9 月 19 日的最後一個 Whatsapp 訊息,是趙鈞誼提醒彥霖記緊做中文作文功課,時間為晚上 7 時 22 分,彥霖並無再回覆。
陳母何姵誼表示,彥霖性格開朗,惟升中及腳傷後變得反叛,曾五度離家出走。彥霖去年 8 月 13 日到塘福懲教所探望男友後被指襲警,何姵誼指,她被捕後被帶返警署時,她在警署內不停行來行去、自言自語,何形容當時的彥霖無法與人溝通,個案社工唐穎恩亦形容彥霖當晚猶如「黐咗線」。
彥霖其後入住女童院,8 月期間曾有兩次因情緒不穩定被送入醫院,但兩次為她應診的青山醫院精神科醫生均診斷她沒有思覺失調,只是患對立反抗症(ODD)。除了鎮靜藥物供有需要時使用,醫生未有為彥霖處方其他藥物。
彥霖外公何潤來形容,彥霖一向只是「少少反叛,無咩其他嘢」,但何潤來指,她在失蹤前一晚通宵執拾房間,眼神恍惚,又稱有人在她耳邊不停說話「騷擾」她、「唔畀我瞓」。何潤來認為彥霖當晚的表現並不正常,但彥霖翌日早上有出門上學。
不過,包括陳母何姵誼、外公何潤來、堂姐陳芷君、男朋友伍紹剛、個案社工唐穎恩、知專同學趙鈞誼、及三名親身接觸過陳彥霖的精神科醫生,至少 9 名證人表示沒有聽聞過彥霖有自殘或自殺念頭。
精神科醫生何美怡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,何美怡透過分析家人及個案社工提供資料,認為彥霖19 年 8 月曾作出怪異行為,例如自言自語、未能與他人正常溝通,可能是首次出現思覺失調症狀。何美怡又引述社工資料指,彥霖曾於 8 月 11 日吸過兩口大麻,不排除彥霖出現藥物誘發的精神障礙。
彥霖在 9 月 19 日最後露面當日,同學指她曾在同學枱底睡覺,及 CCTV 拍攝到她在校園內漫無目的徘徊,何美怡認為這些都是怪異及無原因的行為,顯示彥霖當時精神混亂。何美怡又指,思覺失調患者自殺機會大於正常人。回應有陪審員問及思覺失調會否導致失去原本技能,例如本身懂得游泳變成不懂游泳;何則表示文獻沒有相關記載,但她認為如果患者思想混亂,有機會造成手腳不協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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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原定審訊 11 日,最終歷時 12 天完成,期間傳召約 30 名證人,呈堂證物 30 多件。轟動的少女離奇死亡案,即將由五人陪審員商議後作出裁決。
過去一年,無論庭內庭外,無數港人曾為不認識的少女追查真相。庭上的真相,能否服眾?當法庭呈現的證據,與當初預想有所不同,人們如何面對?付出過努力與堅持,是否就能換來回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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