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:對「2014香港藝術發展獎」總評審團凌駕評審小組的評選結果感到遺憾及憤慨
我們原為「2014年香港藝術發展獎」電影界別的評審小組成員,負責評選「年度藝術家獎」及「藝術新秀獎」兩獎項。該獎每年由香港藝術發展局(「藝發局」)舉辦。
本年1月28日及3月25日兩次評審小組會議,我們均以大比數通過「年度藝術家獎」「從缺」的決定。
很遺憾,在3月16日及3月31日,評審小組分別收到「藝發局」的電郵和電話留言,指總評審團否決了評審小組對「年度藝術家獎」「從缺」的決定,另選了林超賢導演為得奬人。
根據「藝發局」網頁發佈的「2014香港藝術發展獎」評選流程,總評審團的職能是「通過」(Endorse)評審小組評選的結果。我們的理解是,如果總評審團不通過評選的結果,奬項將會從缺,總評審團並沒有權力另選得獎者。
我們對總評審團粗暴凌駕評審小組專業的評選結果,感到遺憾及憤慨。
我們在3月25日的評審小組會議上一致通過,如果上述不幸的事情發生,我們全體即時辭任「2014年香港藝術發展獎」電影界別的評審小組職務,撤回所有評分。「年度藝術家獎」及「藝術新秀獎」兩獎項,一概與我們無關。
特此聲明。
聯署人:
四維出世
家明
麥聖希
馮慶強
(按筆劃序)
2015年4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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